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须知
(一)补贴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的)。
(三)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①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②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④单位营业执照及中小微企业承诺书(属中小微企业需提供);
⑤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持上述相关资料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验申请人员参保记录、所在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等;
3、审核通过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申请认定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1、本项补贴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2、补贴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且申请须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注:1.此表一式二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个人留存。
2.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划型标准规定确认。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属于 行业,现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授权 身份证号码是: ,作为本企业办理中小微企业有关事宜的唯一经办人。
三、本企业承诺:补贴申请过程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接受财政或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承诺退回补贴资金,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后不再享有扶持政策资格。
(经办人: 手机号: )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