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委发〔2019〕8号《中共饶平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制度解读

2022-01-04 16: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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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饶委发〔2019〕8号《中共饶平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是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固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潮发〔2018〕22号)精神,结合饶平县实际,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二、制定《意见》的目的是加强县人大和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透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意见》明确国有资产报告方式、报告责任主体和报告重点等,做到全面、科学、准确、及时体现国有资产情况;明确县人大对国有资产报告审议程序、审议重点等,审议要与部门预算决算、审计等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要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