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饶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饶府〔2022〕10号)

2022-05-15 17: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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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编制工作。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范围为我县行政区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9.27平方公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内现有的集体农用地,包括辖区内各镇、农林场等集体农用地,总面积约1424.6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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