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

2020-01-16 15: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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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理(处罚)依据

行政处理(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日期

1

饶市监处字〔2019〕044号

饶平县唯雄副食店(经营者:王文雄)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发露案

饶平县唯雄副食店(经营者:王文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发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飞丝洗发露12瓶(200ML/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19-06-25

2

饶市监处字〔2019〕043号

饶平县浮山振兴食品商行(经营者:王幼瓣)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发露案

饶平县浮山振兴食品商行(经营者:王幼瓣)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发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飞丝洗发露5瓶(200ML/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19-06-25

3

饶市监处字〔2019〕046号

沈声德涉嫌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案

沈声德

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2瓶(规格为5升/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19-06-25

4

饶市监处字〔2019〕052号

刘泽鸿涉嫌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案

刘泽鸿

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10箱(4瓶/箱,5升/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19-07-25

5

饶市监处字〔2019〕050号

饶平县港华贸易商行(经营者:沈建迎)涉嫌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案

饶平县港华贸易商行(经营者:沈建迎)

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32瓶(规格为5升/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19-08-07

6

饶市监处字〔2019〕053号

饶平县惠佳贸易商行(经营者:李水强)涉嫌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案

饶平县惠佳贸易商行(经营者:李水强)

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格为5升/瓶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3瓶、规格为1.8升/瓶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10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3600元。 

2019-07-25

7

饶市监处字〔2019〕054号

饶平县钱东镇国燕百货商店(经营者:李金国)涉嫌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案

饶平县钱东镇国燕百货商店(经营者:李金国)

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调和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格为5升/瓶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2瓶、规格为1.8升/瓶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1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