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法律利剑,推进三防工作落实

2019-05-14 09: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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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已进入汛期,洪涝、山区地质灾害和台风灾害易发。为加强防范工作,5月13日,在2019年第10次常务会议上,县长陈跃庆主持组织学习《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再次布置有关防汛工作。


       3月28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即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从立法层面巩固了我省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特别是《条例》明确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或者在紧急情况解除前,擅自返回原居住地点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渔船回港、人员转移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条例》对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安全措施的启用和相关管理工作作出规定,并明确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陈跃庆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好法律武器,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举措,抓好三防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法懂法,积极配合做好三防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渔船管理、防汛应急演练等工作,严格落实三防值班制度,确保三防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学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