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4月份人事任免信息

2023-05-18 15:31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饶人社〔2023〕2号

郑少福同志任饶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总监,试用期一年。


饶人社〔2023〕3号

吴晓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职务;

黄学鑫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志涛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基培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少锋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林强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3〕8号

黄燕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继祖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免去邱武昌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俊汉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饶人社〔2023〕9号

免去林汉平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办理退休。


饶人社〔2023〕10号

游俊杰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廖珣娴同志任县新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刘丽婵、刘少娟同志任县新丰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谢新场、詹继源同志聘任县新丰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詹绍昆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实验学校副校长;

林洁浩同志任县钱东中学副校长;

余健群同志任县汫洲中学副校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试用期算起。


饶人社〔2023〕13号

郑腾峰同志任饶平田家炳实验中学校长;

欧泽旺同志任饶平县柘林中学校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试用期算起。


饶人社〔2023〕14号

吴勃湖同志任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饶人社〔2023〕16号

免去林平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办理退休。


饶人社〔2023〕17号

李燕华同志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余世和同志的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饶人社〔2023〕18号

免去杜桂材同志的县公安局大埕派出所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3〕19 号

曾岳鹏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少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文湘鑫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余旭钊同志任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站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试用期算起。

李凌波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少锋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饶人社〔2023〕20 号

余构勇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凯旋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贤冲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志高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3〕22号

免去黄楚雄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3〕23号

免去李国旺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