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2023-10-08 17:29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市政排污排水等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县城区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市政排污排水等方面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三)组织开展县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县城区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大活动,检查、监督和指导县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社区有关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负责组织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审核本级权限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市政管理的县城区供水管网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县城区管理的市政桥梁、路灯维护、路面保洁、市政建设、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授权负责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构建的招标、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的拍卖和收取户外广告资源使用费等管理工作。

(六)组织城市绿化、排水、市政园林的科研活动,推广应用相关的科技成果。

(七)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八)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法制保障为途径,把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增创新优势的重要举措,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十一)关于职责分工。

1.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县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工作,涉及市政管理的,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

2.与县水务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县城区供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市政管理的,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属下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各项经费的计划、预决算、调配、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协调有关执法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城市管理人才建设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行政复议,承办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有关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县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所以及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的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按授权负责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构建的招标、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的拍卖和收取户外广告资源使用费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联动、监督制约;协调县城区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大活动,检查、监督和指导县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社区有关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等工作。

(三)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股。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城区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参与和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划设计的评审;参与协调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运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城区垃圾的处理;协调、监督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四)市政设施与园林管理股。拟订县城区市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勘察、设计任务的下达;组织对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养等项目的实施,组织县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县城区内道路、桥涵、隧道、路灯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县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等建设资金的审核工作;参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负责组织县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市政管理的县城区供水管网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城市市政、城市绿化、园林的科研活动,推广应用相关的科技成果;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园、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办对属下园林绿化单位发展项目进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五)执法大队。负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道路挖掘、道路临时占用、在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统计工作。

饶平县城综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5700

电话:0768-8860707

传真:0768-8860177

电子邮箱:chgb886017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