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ING
留言日期:
2022-04-10
主题:
城镇邻居自建房占用公地(火巷)
内容:
本人老厝在三饶镇文丰区8号。邻居邱小鹏一家自建房二楼飘出来超过原来旧厝的房沿。占用了公地(火巷)。最近看我们没在老厝居住趁我们没在,在与我厝相邻的墙上加装了防盗窗,本来就超出占用很多公地的外墙,现在加装了超宽的防盗窗后现在占用得更加离谱。他家现在防盗窗上的流水都直接洒在我家墙上了。公用巷子(火巷)被占用了8成以上了,严重侵犯到我家的相邻权了。还🈶关于地面流水流水的问题,由于他家加高了门前地面,现在一下雨巷子上的流水及脏东西就全灌到我家门口了,有自行跟他协商,他不予理睬。望政府能帮协商调解解决。尽量不用动用司法解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4-10
答复时间:
2022-04-12
答复单位:
饶平县三饶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2022年4月11日,我镇接到三饶镇文丰区8号事主的留言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召集三饶社区居委会书记、管片干部到现场调查。经核查:事主邻居邱某自建房为一间四层高的住宅,安装的窗罩较凸出。

根据现场情况,工作人员做出处理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造成障碍,应停止侵害,排除障碍。随即镇政府工作人员责令邱少鹏将窗罩进行整改,安排社区管片干部跟踪落实。                          

图片2.png图片1.png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