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1-12-24 16: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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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饶平县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局人秘股负责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饶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饶平县民政局电话,人秘股负责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政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饶平县黄冈镇新力路中段饶平县民政局,邮编:515700,电话:0768-780706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