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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饶平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饶平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饶平县政府网上查阅《主动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公开信息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raoping.gov.cn/czrpzyj/gkmlpt/index;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申请经批准后到饶平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查阅。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在县局设立政务信息公告栏,公开有关办事信息;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的,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单位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时,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19年3月8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饶平县自然资源局秘书股,办公和通信地址为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东侧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大楼,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7802336,传真号码0768-7807886 ,邮政编码 5157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在饶平县政府网站提出网上申请。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饶平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饶平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