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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xfz-zfwj--2013-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5-09
名称: 关于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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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

关于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

收集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场,有关单位:

2013年,省政府将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列入了十件民生实事,明确提出了“各县(市)全部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各建制镇建成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各自然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督办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96号)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2013年顺利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

一、 强化组织领导,以时间倒逼进度

按照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丰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领导小组,指导、监督、验收各村居委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情况。

领导小组组长:刘爱珍

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建伟 张瑞兴

领导小组成员:詹海滨 詹和 詹春流 张树陆 苏崇超

                             

各村、社区要把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抓,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人员到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各设施建设主管单位要认真分解建设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制订倒计时进度表,具体到每月、每季度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人,狠抓落实,确保2013年底前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二、 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要求

1.收集点位置要固定,具有挡雨功能,做到无暴露垃圾,定期清运垃圾,不得焚烧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收集点形式包括:垃圾桶(带盖)、垃圾厢(带盖)、垃圾池(带挡雨功能)、垃圾屋。

3.垃圾桶要带盖密闭,放置数量要满足全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求,应选用不易被盗的材料制作。

4.垃圾厢要带盖密闭,配套运输车辆。

5.垃圾池要有挡雨篷,池内配有垃圾桶或手推车。

6.开放式垃圾池必须改造完善。

7.垃圾屋投放口高度要方便老人和小孩使用。屋内铁制品要防腐耐用,宜选用304不锈钢等防腐材质制作。

8.垃圾收集点要定期清洁,定期喷洒消毒和灭蚊蝇药物。

9.行政村要对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手推车等器具进行标识,登记入册。

三、保洁员清扫制度要求

行政村要建立保洁员清扫制度,聘请专人或委托企业负责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要有《保洁员名册》、《保洁员工资发放登记表》、《保洁设施使用、维护情况记录》等材料。

四、 按时上报进度,严格督促检查

各村、社区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进度表,并在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情况到镇国土所。

各村、社区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领导小组将会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工作滞后的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进度表

 

 

 

 

 

 

新丰镇人民政府

                             一三年五月九

 

附表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进度表

 

各村(居)委、场盖章:

 

自然村名称

 

收集点名称

 

垃圾收集点建设投资(万元)

 

收集点建设说明

 

备注:该表请于每月30日前上报到镇国土所。